明仪,
谱中编号:I41762

居住地
养子正余

收养/过继: 被父母双方收养
去世

记录

一子正余过继给明芬

信息来源四修谱-第九卷
原文所在页码: 三十九
父母家庭
父亲
母亲
公证结婚 公证结婚
他自己
明仪 + … …
他自己
儿子
儿子
儿子
儿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