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和,
谱中编号:I31972

公证结婚显示家庭

养子存义

收养/过继: 被父母双方收养
去世

记录

一子王存义过继给德达

信息来源四修谱-第八卷
原文所在页码: 二十
父母家庭
父亲
母亲
公证结婚 公证结婚
他自己
兄弟
的家庭
他自己
妻子
公证结婚 公证结婚
儿子
儿子
儿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