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光,
谱中编号:I23067

公证结婚显示家庭

养子明恕

收养/过继: 被父母双方收养
去世

记录

一子明恕过继给灼光

信息来源四修谱-第九卷
原文所在页码: 三十九
父母家庭
父亲
母亲
公证结婚 公证结婚
他自己
父亲和的家庭
父亲
继母
公证结婚 公证结婚
的家庭
他自己
妻子
公证结婚 公证结婚
儿子
儿子